法律分析:
如果在農村有宅基地是可以的。農村建房是農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只要你是農民就享有這項權利。不管你走到哪里,在城里還是在農村生活,不管是否在城里買了房,重點的重點你要屬于哪個自然村的村民。你屬于哪個自然村的那就享有哪個自然村的建房權利。所以說只要你是農村人,你就能在農村建房。但是如果你將戶口遷進城市,那就相當于你放棄了農村建房的權利。戶口在農村是證明你是屬于農村的村民,屬于村集體組織的,這樣才能申請農村建房。另外一點農村建房要注意,你在城里買了房,但在農村擁有多處宅基地,那么你就不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這樣的情況原有的多出的宅基地要被回收,最后只能選擇一處建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三條 農村居民點布局和建設用地規模應當遵循節約集約、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規劃??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合理保障本行政區域農村村民宅基地需求。鄉(鎮)、縣、市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考慮農村村民生產、生活需求,突出節約集約用地導向,科學劃定宅基地范圍。
第三十四條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的,應當以戶為單位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沒有設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應當向所在的村民小組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宅基地申請依法經農村村民集體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范圍內公示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三十五條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將退出的宅基地優先用于保障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宅基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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