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舉報。吸毒是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管轄衡讓念,所以懷疑他人吸毒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咐困十五日以下拘捕,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滑圓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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