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養人生活費怎樣確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9:14:10
被扶養人生活費怎樣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strong>?!?lt。/strong>。工傷保險條例<。strong>?!?lt。/strong>。第37條第2項,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lt。
導讀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strong>?!?lt。/strong>。工傷保險條例<。strong>?!?lt。/strong>。第37條第2項,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lt。
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strong>《</strong>工傷保險條例<strong>》</strong>第37條第2項,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strong>《</strong>醫療事故處理條例<strong>》</strong>第50條第8項,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該內容由 陳亞楠律師 和 點行律詢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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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養人生活費怎樣確定
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農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strong>?!?lt。/strong>。工傷保險條例<。strong>?!?lt。/strong>。第37條第2項,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