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保證金的規定:應當及時通知指定銀行將沒收的保證金,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上交國庫。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合同保證金的法律規定
合同保證金的法律規定:目前我國有對合同保證金作出規定的法律是合招標投標法等。進行招標活動時,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交納履約保證金,而簽訂買賣合同時,賣方有權要求買方交定金。
保證金退還的法律規定
保證金退還的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取保候審相關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根據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
履約保證金的退還規定
有關履約保證金退還的規定主要是: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
民法典保證金是如何規定的
《民法典》保證金的規定是:1.商業合同保證金,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業活動中;2.勞動合同保證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3.租賃合同保證金,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
民法典保證金規定
《民法典》保證金規定是:保證金是為保證履行某種義務而繳納的一定數量的錢款,包括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主要用于保證雙方妥當履行合同義務,一般在基本履行完畢合同內容后退還。 該內容由 嵇小函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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