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上中,企業與企業之間進行一些經濟活動,肯定就會涉及到產品運輸的問題。運輸肯定是不會免費的,是要給運輸費用的,當然這個費用項目肯定是要計入到企業當時會計中。
一、一般納稅人運費抵扣嗎
1、運費可按7%抵扣是指如果收到運費的專用票,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增值稅銷項,同增值稅進項稅額。
2、根據政策規定,取得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公路、內河貨物運輸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在結算運輸勞務費用、收取運費時,必須開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代開)》。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準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
二、一般納稅人抵扣條件
1、憑證條件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另外,根據財稅通知,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因此,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
2、時間條件
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需要認證抵扣的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進口貨物:一般納稅人取得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收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實行“先比對后抵扣”。納稅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的項目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免稅農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13%)計算。
4、一般納稅人外購或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根據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的運費金額,按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抵扣。
5、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的廢舊物資,可按照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6、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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