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利益的,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者直接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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