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送侮辱短信進行催收的行為屬于犯法,如果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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