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由上可知,我國遺囑的形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
并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自己書寫遺囑,比如不會寫字的人就無法自己書寫遺囑,所以,法律允許代書遺囑,只是以這種形式訂立遺囑將會受到更多的限制。
一、立遺囑人不會寫字該怎么辦
1、立遺囑人不會寫字,則不能采取自書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因為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年、月、日。
2、遺囑人可以通過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的方式訂立遺囑。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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