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犯在派出所跑了,公安不會采取任何強制措施(比如網上追逃等),但是還是會繼續進行抓捕,采取強制戒毒等措施。強制戒毒,是指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
一、行政拘留15天后轉強制戒毒為什么?
行政拘留是由《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范,強制戒毒是由《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理論上會出現先拘留15日,然后送戒毒所強制戒毒。
二、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毒嗎
國家鼓勵吸毒成癮人員自行戒除毒癮。
吸毒人員可以自行到戒毒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對自愿接受戒毒治療的吸毒人員,公安機關對其原吸毒行為不予處罰。
戒毒醫療機構應當與自愿戒毒人員或者其監護人簽訂自愿戒毒協議,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個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員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終止戒毒治療的情形等作出約定,并應當載明戒毒療效、戒毒治療風險。
如果不選擇自行戒除毒癮則會被強制戒毒,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通過行政措施對其強制進行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癮。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民政部門,應當配合同級機關做好強制戒毒工作。吸毒指采取各種方式,使用一些具有依賴性潛力的物質,這種使用與醫療目的無關,其結果是濫用者對該物質產生依賴狀態,迫使他們無止境地追求使用,一旦吸食成癮,將無法自拔。
吸毒會讓吸毒者損失大量的資金,也許一開始這些錢財對他們不算什么,隨著吸毒劑量的加大,很快就會面臨坐吃山空,就是再有錢的富人也抵不過入不敷出,吸毒就是這樣的,毒資在他們身上的數額只會原來越大,類似于深陷高利貸風波中一樣。所以選擇戒毒是最好的辦法。
三、吸毒人員是違法還是犯罪
吸毒屬于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對于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于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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