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網上詐騙多少立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9:28:33
東莞網上詐騙多少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但是它同時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導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但是它同時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但是它同時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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