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一、個體戶法人變更流程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才具有法人資格,而個體工商戶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所以個體工商戶不能變更法人,只能變更經營者。
相關法律規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
(一)經營者姓名和住所;
(二)組成形式;
(三)經營范圍;
(四)經營場所。
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第七條
經營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公民姓名及其戶籍所在地的詳細住址。
第二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下簡稱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載明個體工商戶的名稱、經營者姓名、組成形式、經營場所、經營范圍和注冊號、發照機關及發照時間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個體工商戶變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個體工商戶并沒有法定代表人,只有經營者。比如變更經營者,則應注銷登記后重新辦理工商登記。
根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具體需要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經營場所證明;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三、私人開廠要辦理什么手續
開設私人小廠,如果規模不大的話可以選擇以個體工商戶形式注冊。個體戶辦理營業執照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組成形式是個人經營的,以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申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的應當由登記機關核對,并由申請人簽字并署明與原件一致;3、《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未經名稱預先登記的不提交);4、經營場所證明;租用他人的場所,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房管局的產權證明。以上沒有房管部門產權證明的,提交其他產權證明;5、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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