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訴訟需要的證據如下:
1、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
2、請求法院支持子女由自己撫養的證據;
3、依法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等等。
一、我想離婚但是老公不離怎么辦?
一方不想離婚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方法: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并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二、子女撫養糾紛起訴時要的證據有哪些
離婚夫妻因為子女的撫養權問題無法協商一致的,此時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讓法院作出判決,而在起訴離婚過程中想要孩子撫養權的話,就需要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撫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那么起訴離婚要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呢?司法實踐中,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1、工作性質;
2、工作環境;
3、收入狀況;
4、居住條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養;
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
此外,還可以提供對對方不利的證據,以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如,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等等。
三、外地怎么辦理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都在外地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手續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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