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刑法對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只要犯罪分子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達到兩萬元以上,那么公安機關就可以立案追訴。合同詐騙罪通常是指,為了非法占有當事人的財物,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并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一、合同詐騙罪100萬判多久
合同詐騙罪100萬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且處以罰金或沒收財產。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實施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從而構成的犯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五種形式: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二、合同詐騙不知情有沒有事
合同詐騙不知情,就不符合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要件,也就不構成犯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財產,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對方財產,數額較大。
三、偽造合同騙取土地使用證判什么罪
偽造合同騙取土地使用證涉嫌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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