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協商解決,看能否挽回婚姻,如果對方心意已決,你不同意協議離婚,對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一、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我國公民可以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行使離婚權,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只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達到離婚的目的。有權審理的法院是雙方戶籍地的法院以及住所地的法院。法院將對夫妻感情、離婚原因做調查,確認感情破裂,無法挽回婚姻,在調解失敗后,就會判決離婚。法院不判決離婚的,可以等半年后再起訴離婚。
二、老公出軌,要不要離婚
老公出軌了要不要離婚看個人心理接受程度。接受不了可以離婚,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如果協議離婚,對方不簽字,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通過司法手段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對于起訴到法院的離婚案件,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不同意離婚調解,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實際情況作出判決。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只能在6個月以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后,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三、丈夫出軌了要離婚怎么辦
如果當事人對他還有感情,并愿意不計較,可以不同意離婚,如果當事人不同意,對方是無法和當事人協議離婚的,只能采取起訴離婚的方式。如果當事人愿意離婚,那就更簡單了,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對方是過錯方,因此在分割財產時,當事人可以要求多分財產,或者要求獲得精神賠償。如果對方采取起訴離婚,當事人可以盡量多收集對方的出軌證據,證明他是婚姻中的過錯方,這樣在財產分割上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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