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是否能分包轉包主要看項目合同要求,如果規定可以分包轉包就可以,如果不行,則就不能進行項目轉包分包。
一、分包合同管理費約定合不合法
不合法,所謂“管理費”是指承包人非法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向受轉包人或者分包人收取提成、掛靠等費用,這屬于非法所得。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無限制公民的公共建筑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所謂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因為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一般規模大,技術要求較高,為保證工程質量,建設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須是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有承包人自行完成。另外,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直接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所以公民之間的建設工程合同,因為一方不具有相應的資質而無效。
三、分包合同交房之后還需要貼花嗎?
需要。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印花稅是一種行為稅,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總包合同,發生了應稅行為,應就總包合同貼花;施工單位與其他施工單位簽訂分包或轉包合同,又是一種新的應稅行為,同樣應按分包合同或轉包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
因此,盡管公司已就總包合同貼花,該施工單位簽訂的分包項目協議書仍應按萬分之三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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