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于孩子撫養費的規定有:
1、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但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金額的合理要求;
2、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支付,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撫養費金額。如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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