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根據目前施行的《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這個規定,2013年廣州失業保險金有多少目前還不能確定,要等到2013年3月底公布了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之后,才能確定下來。2012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廣州的目前仍是按照2011年公布的1300元/月,所以2012年失業保險金是1300*80%=1040元/月。雖然之前一直沸沸揚揚的傳言廣州2012的最低工資標準會提高到1470元或者1500元,不過到目前10月中旬了,仍不見有正式消息出臺,所以2012年調整的可能性不大了。只能等到明年2013年的全國性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是2年調整一次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其他調整。不過廣州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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