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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