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根據企業會計制度以及稅法、統計、勞動等方面的相關規定,發放給員工的根據其工作業績計算的“提成”,屬于員工的勞動報酬,應當作為獎金計入 工資 總額中。因此,在會計核算時,應當與其他工資項目一樣處理。同時,按照稅 法規 定,代扣代交 個人所得稅 。 《 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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