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有三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機構一般有哪些
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有: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專門處理與本單位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的群眾性組織;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專門機構;
3.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也擔負著處理勞動爭議的任務。
勞動爭議的處理的原則有哪些
勞動爭議的處理原則如下:
1.調解原則。調解委員會應認真負責地做好調解工作,使爭議調解解決;
2.及時處理原則。要求勞動爭議當事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在勞動爭議案件處理過程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及時行使權利、履行職責;
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4.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則。
勞動爭議處理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勞動爭議處理的主要途徑包括三個途徑,調解、勞動仲裁以及勞動訴訟。
勞動合同爭議有哪些處理方法
勞動合同爭議處理方式有: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
2.調解,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可收集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受理的勞動爭議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該內容由 王天宇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