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治安案件的追究時效為六個月,期限內受害人隨時可以報警,但事后報警,可能影響事實調查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