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輔導班雖然說能開。2021年允許辦輔導班,只是會加強對輔導班的監管,讓輔導班更規范化,合理化。近年來,各地積極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包括校外培訓仍然過熱,超前超標培訓問題尚未根本解決,一些校外培訓項目收費居高,培訓機構“退費難”“卷錢跑路”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既加重學生負擔,又加重家長負擔,破壞了教育生態。
在2021年,要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從嚴審批培訓機構,強化培訓內容監管,規范培訓服務行為,積極推廣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校外培訓負擔,維護家長合法權益。
尊重大家的勞動成果,不要應付別人,還是可以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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