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可以,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當事人提交訴狀、證據;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法院調解;調解不成開庭審理。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起草民事起訴狀;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一、廣州離婚起訴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如何在北京單方面起訴離婚
在北京單方面起訴離婚的話,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起草民事起訴狀;第二,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第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審查后,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就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三、老公拖著不離婚該怎么辦
老公拖著不離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或者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一、離婚訴訟需要的資料包括: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2、戶口??;
3、結婚證;
4、民事起訴狀;
5、財產權屬證明;
6、債權債務證明;
7、證實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證據。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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