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沒有合同的討薪方式有:
1、與用人單位協商。有工會的單位可以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單位尚未成立工會組織,也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要求;
2、到勞動局投訴;
3、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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