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不可以,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后,仍然應當親自出庭。但是也有特殊情況。離婚案件中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當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難無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書面意見的當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
在當前審判實踐中,離婚案件缺席審理最常見的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達缺席審理一種是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審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七條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钡诙偃臈l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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