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一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決定的,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健康人幫助生病的人,退休職工一般患病較多,是需要社會照顧的脆弱人群;二是為了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參與市場競爭;三是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做出了貢獻,退休后收入低,特別是現在已經退休的職工,沒有足夠的用于醫療支出的積累,醫療負擔較重。因此,《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除規定退休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外,還規定了在單位繳費劃人個人賬戶的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照顧。
該紡織品進出口公司的工作人員由于對政策的了解不夠深人才導致了這樣的錯誤。該紡織品進出口公司扣除的老汪的部分醫療保險費要如數返還,同時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醫療保險的宣傳力度,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2)對類似問題的處理意見。實際上,退休人員個人不需要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不存在單位在以工資總額繳費后再為退休人員繳費的問題。在單基數繳費的原則下(即以工資總額"單基數"作為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而不包括離退休費用),退休人員應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是全體在職職工分擔的。因為按單基數繳費,每個單位只要按統一的繳費比例乘以本單位工資總額,就是該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因此,"不管這個單位有多少退休人員,都不需要另外繳費。那么,退休人員要建立個人賬戶,統籌基金要支付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用,錢從何來呢?就是從單位按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中,由經辦機構按規定比例,為退休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對退休人員發生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也同樣是由單位繳費建立的統籌基金申支付。實際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無論是建立個人賬戶的費用,還是需要從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都是由單位繳費解決的,也就是由每個在職職工分擔的。這充分體現了社會保險的共濟原則。
[法律規定]
《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第六部分明確規定,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除規定退休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外,還規定了在單位繳費劃人個人賬戶的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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