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社保部分不算員工收入。 社會保險費 承擔的比例,一般要求職工承擔一部分,用人單位承擔一部分。公司承擔繳納社保的部分,不能計入員工收入中。如果在合同中有說明員工月工資多少,其中包含繳納社保部分,那這樣就另當別論。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 加班加點工資 ;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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