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互助性、這多余出的24000是國家補貼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于每平方料建筑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計算。職工的住房補貼由雙職工家庭所在的雙方單位合理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職工工齡住房補貼額原則上要低于《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的出售公有住房的工齡折扣額。住房補貼的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拔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其中還須留足20%至30%的房屋維修基金等);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