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對商標權的取得采取注冊原則,即只有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才能產生專用權。要使商標獲得注冊,首先要當事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然后由商標局進行審查,在商標局確認申請注冊的商標符合法律規定的注冊條件予以核準注冊后,注冊人對該商標就享有專用權了。因此,當事人要獲得商標權利就必須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正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二是要保證申請注冊的商標符合法律的要求。
一、商標局審核通過是什么意思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經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便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沒拿到商標注冊證可以轉讓嗎
沒拿到商標注冊證不可以轉讓的。因為商標專用權自登記注冊之日起產生,但是已經受理但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轉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注冊商標可以轉讓,且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第七條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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