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流轉的,但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與普通商品房的買賣不同,會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條件的流轉才能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過縣(市)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的面積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設施;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非法轉讓宅基地或者非法轉讓土地建設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無權批準宅基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農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農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宅基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