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待遇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14:44:58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待遇嗎?
首先,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職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秳趧雍贤ā返?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迸c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無論在職還是在離職后的一定時期內,都可據此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這是法律賦予職工的權利,并非“報復”單位。其次,單位不簽合同超過一年,視為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隨時辭職,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導讀首先,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職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秳趧雍贤ā返?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迸c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無論在職還是在離職后的一定時期內,都可據此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這是法律賦予職工的權利,并非“報復”單位。其次,單位不簽合同超過一年,視為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隨時辭職,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首先,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職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秳趧雍贤ā返?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迸c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無論在職還是在離職后的一定時期內,都可據此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這是法律賦予職工的權利,并非“報復”單位。其次,單位不簽合同超過一年,視為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4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蓖瑫r,《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也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由此來看,用人單位在“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仍負有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而且自“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到勞動者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只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而不再有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第三,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隨時辭職,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如果簽有勞動合同,職工要提前解除勞動關系時需提前30天通知單位,而且必須是書面的,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要賠償;但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可以隨時辭職,即使單位找不到人接替其崗位,職工也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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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和待遇嗎?
首先,用人單位不簽訂合同,職工有權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秳趧雍贤ā返?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迸c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勞動者無論在職還是在離職后的一定時期內,都可據此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這是法律賦予職工的權利,并非“報復”單位。其次,單位不簽合同超過一年,視為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職工可隨時辭職,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