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有受傷的話先處理,檢查損失程度照片取證,可以與對方協商處理,可打電話報警來處理,進行責任認定,裁決處罰,賠償損害。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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