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離婚的當事人,無需刻意地去取消計生關系。計生的檔案建立是計生部門的工作,而且育齡婦女的檔案一旦建立,一般不會取消,直至退出育齡期。即使該育齡婦女戶口遷移,該計生檔案也會轉至戶口遷移地計生部門。由于計劃生育的重點管理對象為育齡婦女,因此,只要是育齡婦女,其計劃生育檔案都會在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中建立。一旦該已婚的育齡婦女婚育情況有所變動(比如離婚),此信息即會反饋至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中,計生工作人員會將當事人的婚姻信息及時作出更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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