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在交警部門對現場調查之日10日內出來,交警部門會將責任認定書交給當事人。在送達責任認定書的同時,交警部門會告知當事人復核及訴訟的期限。當事人對結果不服,在拿到認定書后3日內有權向上級部門申請復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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