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肇事事故的當事人在逃逸無論多久之后,只要在公安機關發現其行蹤之前投案,都可以被認定為自首。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規定,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被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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