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遺囑范本
丈夫:姓名,身份證號等
妻子:同上
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決定將夫妻共同財產及死后事宜作以下安排:
1、夫妻共有的一套**平米房產,位于市區路號號樓單元室,在夫妻均去世時,由長子繼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則該房產屬于先去世一方的份額由后去世一方繼承(或由長子繼承或按法定繼承);待夫妻雙方都去世時,再由長子繼承該房產(或剩余份額)。
2、夫妻共有存款**元(**銀行##元,)**元由長女繼承,**元由次子繼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則先去世一方的存款份額由后去世一方繼承;待夫妻雙方都去世時,得依第一款執行。
3、夫妻雙方生前可協商或以實際行為變更或解除本遺囑;若協商不成,一方可在本人財產份額范圍內進行處分,另一方無權干涉:若一方死后,后去世一方可在其財產份額范圍內變更、解除本遺囑,超出其財產份額的無權處分。
4、變更、解除或撤消本遺囑的情形: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
(2)指定繼承人未盡贍養義務,或謀害、虐待、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謀害、虐待、遺棄其他繼承人的;
(3)指定繼承人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
5、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婚后繼承及受贈等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可另立遺囑處分。
6、繼承人應盡到贍養被繼承人的義務,并妥善處理被繼承人的死后事宜。
7、其他未盡事宜由夫妻雙方協商增補。
8、本遺囑一式*份,并于公證后生效。
丈夫:
妻子:
見證人:(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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