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財產分割協議和遺囑的效力不一樣。遺囑的效力高于分割協議,應按遺囑來執行遺產的分配。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應該是財產所有人生前對其財產的處分,且財產已按協議分配就緒,不能再立遺囑將財產作身后安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條 本編調整因繼承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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