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未支付工資,勞動者可向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仲裁裁決應受法院執行。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追索工資等爭議可由仲裁裁決終局,裁決書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未按照裁決書的內容支付工資,勞動者可持裁決書、執行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向當地的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拓展延伸
勞動者工資減少,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應如何應對?
當勞動者面臨工資減少并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時,應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仔細研究勞動合同、工資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自己的權益和合法權利。其次,與雇主進行積極的溝通,表達對工資減少和仲裁結果的不滿,并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如果溝通無果,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咨詢律師或勞動仲裁機構,了解自己的法律權益和可行的救濟途徑。同時,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單、合同、證詞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張。最后,根據法律程序和規定,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整個過程中,保持冷靜、理性,并遵守法律程序,以期獲得公正的解決和補償。
結語
勞動仲裁后,用人單位未按裁決書支付工資,勞動者可向基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裁決不履行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規定,追索勞動報酬等爭議的裁決書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積極維護權益,與雇主溝通解決,如無果可尋求法律援助,收集證據并提起仲裁或訴訟,以維護權益。冷靜、理性遵守法律程序,追求公正解決和補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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