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仲裁不服是否可以起訴需要分情況,如果是普通的仲裁案件不服的則不能提起訴訟,但是如果是勞動仲裁案件不服的,當事人則可以提起訴訟。
對于普通的仲裁案件,當事人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撤銷裁決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訴,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
而勞動爭議的仲裁案件中,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吨腥A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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