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單位職工怎樣證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05:51:07
不是本單位職工怎樣證明
(一) 聲明;(二)身份證號碼;(三)未與我單位 形成任何勞動關系或委托、代理、代表或其他合作關系。(四)該人以我單位名義從事的任何事務均為取得我單位合法授權,我單位不成但任何責任。(五)單位蓋章;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證明材料,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向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以要求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出庭作證。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拒絕人民法院調查核實,或者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該證明材料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導讀(一) 聲明;(二)身份證號碼;(三)未與我單位 形成任何勞動關系或委托、代理、代表或其他合作關系。(四)該人以我單位名義從事的任何事務均為取得我單位合法授權,我單位不成但任何責任。(五)單位蓋章;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證明材料,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向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以要求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出庭作證。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拒絕人民法院調查核實,或者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該證明材料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一) 聲明
(二)身份證號碼
(三)未與我單位 形成任何勞動關系或委托、代理、代表或其他合作關系
(四)該人以我單位名義從事的任何事務均為取得我單位合法授權,我單位不成但任何責任
(五)單位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證明材料,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向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以要求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出庭作證。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拒絕人民法院調查核實,或者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該證明材料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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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單位職工怎樣證明
(一) 聲明;(二)身份證號碼;(三)未與我單位 形成任何勞動關系或委托、代理、代表或其他合作關系。(四)該人以我單位名義從事的任何事務均為取得我單位合法授權,我單位不成但任何責任。(五)單位蓋章;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證明材料,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向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可以要求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出庭作證。單位及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拒絕人民法院調查核實,或者制作證明材料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該證明材料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