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巡游出租汽車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優質服務。第五條國家鼓勵巡游出租汽車實行規?;?、集約化、公司化經營。第鏈虧六條交通運輸部負責指導全國巡游出租汽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第二條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出租汽車是城市交通的組成部分,應當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公共交通等客運服務方式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需要。第四條出租汽車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
第二條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方式。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除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客運以外的各類客車、貨車、特種汽車和其它機動車輛的租賃經營活動。第四...
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分別按照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予以罰款?!倍?..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經營場所;(三)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四)有與經營方式相配套的經營管理制度;(五)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第九條 出租汽車個體工商戶應當符合...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如下:(一)做好運營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輛設施、設備完好,車容整潔,備齊、備足零錢。(二)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三)根據乘客意愿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申請人申請出租汽車經營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托...
五是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加快完善出租汽車管理和經營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制定出租汽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公開出租汽車經營主體、數量、經營權取得方式及變更等信息,運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經營者和...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二)保證營運車輛性能良好;(三)...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作如下修改:一、將規章名稱修改為“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二、將第三條修改為:“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