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11:36:49
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后,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破產債權的期限,從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超過三十天,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一、債權有擔保具體怎么執行生效。債權有擔保執行生效的方式是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且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二、債權申報的方式是怎樣。一、破產債權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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