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5:07:48
(一)惡意偽造、制造他人已注冊的商標標識亦或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這種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銷售惡意偽造、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商品。2、沒有經過商標權所有人認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冊商標的標識。3、惡意偽造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4、超過商標權所有人給予的權限惡意制造其注冊商標標識。(二)沒有經過注冊商標的法定所有人的認可,擅自在相同產品亦或相似產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具體情況涵蓋以下四種。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冊商標類似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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