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4:56:51
商標侵權的一般表現形式如下:(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痉梢罁?;《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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