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8:31:01
法律分析:欠錢不還訴狀交上去一般15天受理。制作起訴狀和整理欠款相關證據向借款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一般從遞交立案材料到立案受理為15日內。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