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07:43:30
(一)醫療費;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二)交通食宿費;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三)康復治療費;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2、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四)輔助器具費;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五)停工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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