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8:09:18
法律分析: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2、執行費,對方承擔后再返還給申請人。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盡快執行;4、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復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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