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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8:04:24
未婚聲明公證材料準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2、提供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聲明人草擬的聲明書;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以上便是問題的相關答案及法律依據,大家可以仔細閱讀。” 該內容由 陳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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