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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1:36:34
法律分析:工程被違法分包可要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1)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3)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由此可見,承包人擅自將建筑工程違法分包出去的,發包人可以要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并要其賠償相應的損失。這也就意味著,承包人是合法分包的,發包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按可以要求承包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但建筑工程合同中明確約定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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