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1:59:25
企業違法使用童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其他。一、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責任由誰承擔。(1)對違法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的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2)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介紹童工的職業介紹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為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對允許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教育不改正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等給予行政處分或罰款,其中對使用童工的單位給予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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